微信朋友圈是一个很奇妙的生态,利用熟人这种独特的关系,身边的人一个个开始做起了微商。刚才还在桌子上对铜臭深恶痛绝,一会翻看朋友圈的信息,发现该友早已在圈子中贩卖大米了。我一初中女同学二十多年没有见面,某天被另一同学给=拉进了同学群成为好友后,她就开始不露声色的给大家普及进行脸部保养的重要性,及至最后开始兜售自己的“毒蛇”面膜。
不过,我还真是佩服她的勇气,在已不是女人黄金年龄阶段,每天还用自己那张胶原蛋白稍微过量的脸现身说法。经不起她三番五次的硬推销,我在老婆生日当天给她购了几盒试用,不曾想用后就出了状况,面部过敏出现了大量的红斑,到医院经过很复杂的治疗后才恢复原状。当我气势汹汹找她质问并讨要说法时,结果她把很快就把我拉黑了。
此时我才发现,我除了知道她定居在深圳,其他信息一点都没有,当初快递时的外包装,也因为扔进了垃圾桶而难觅踪迹,除了自认倒霉已毫无办法。虽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去追踪,但那过程想想都让人头疼不已,即便找到了本尊,面对数十元的面膜成本,赔偿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朋友乙的遭遇更加悲惨,为了支持闺蜜的微商事业,购了一袋熟食鸭脚与家人分享,结果全家都因为食物中毒住进了医院。好不容易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回来,看到闺蜜那可怜楚楚的样子,原本如火山般的怒火,又被内心柔软的情感给强烈压强了回去,只能长叹一声:“吃一堑,长一智,微商你个鬼,我相信你才是遇到了鬼!”
朋友甲以前是个微信控,没事就刷刷朋友圈看看朋友们的日常点滴。足不出户就能洞察朋友们的现状,感觉温暖而又熟悉。可自从有了微商后,朋友圈就逐步被广告营销所攻陷,你买大米,他卖面膜,他又在卖保健品,“除了不贩买人口,微商们可是什么都在卖”。长长并不断重复的广告,把朋友圈的信息被拉得长长的,不胜其烦的他逐步取消了对这些人的关注,但朋友圈的人数也变得越来越少——圈子消停了,但朋友也没有了几个。或许正应了那句话,人生难得一知己,也难得几朋友。当朋友圈成为商圈并被充满铜臭气,就已不再是曾经熟悉的味道。
都知道微商增长迅猛,那么现如今微商到底有多少呢?据相关研究机构给出的调查数字,2016年中国微商行业市场交易规模为3287.7亿,预计2019年微商规模将近1万亿;2016年中国微商从业人员数量为1523.2万人,2017年微商从业人员规模达到2018.8万人。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怪不得朋友圈被微商占领了呢,原来微商的队伍如此庞大,并且至今还在不停膨胀。
老话说得好,萝卜快了不洗泥。“低门槛、轻成本、微创业”的业态,让微商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自然也就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了。由于进入门槛很低,微商曾一度处在监管盲区,伪劣产品泛滥、售后服务缺失、涉嫌非法传销等问题饱受消费者诟病。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远程购物投诉约4.1万件,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投诉热点。
人人都可以创业,这当然是一种美好的愿景和理想化的状态。不过,不设防的准入门槛,给了每个人当老板的可能——只要能代销一个产品并拥有一个账号,就可以轻松的获得佣金。但问题在于,没有准入条件的限制、风险防控和后果惩戒,就必然会滋生行业乱象,危机公共利益和消费权利。如今,电商法作为电商行业的母法,明确规定从事微商不仅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和缴纳税款,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等“刷单”“炒信”行为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的行为也将付出法律代价,轻则被罚款降级,重则被依法处罚。
这意味着,从事微商将不会不受限制,获取资格拿一张准入的船票已成为先天条件,任性和违法行为也不再不受约束,线下线上在管理模式上已逐渐趋于一体。随着门槛的抬高,很大一部分将会被挡在门外,看着别人在里面玩得风生水起,自己也只有远观而不亵玩焉,想想都恨得牙疼。告别了数量上的无节制的扩张,质量才会真正得到提高。一部法律固然不会在短期内解决所有问题,但带来的变化还是值得期待。当然,我们也希望平台基于自身的社会责任,变得更加主动和自觉。
从此微商的世界里,是否还有你的身影,这是对曾经被伤害的消费者而言,也是对致于成为微商的供给者而言。实现利益的均衡与权利的对等,让公平真正在行业中得到呈现,而非劣币驱逐良币的反效应,微商才不会成为朋友圈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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