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7年,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就印发文件,明确禁止全市范围内包括在编及合同制教师在内的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并要求下属各学校启动“自查自纠”,同时开通家长举报热线。
但迄今为止,因为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禁止老师做微商,只是明令禁止有偿补课行为,所以随着微商群体的扩大,有越来越多的老师加入微商,一边教书一边卖货,看似春风得意两手抓,殊不知关于“老师能不能做微商?这个问题你怎么看”的讨论已经愈演愈烈,且大部分家长持反对态度。
困惑:孩子的老师做微商,我敢不买吗?
二年级的小雨,在新学期伊始换了一位班主任,白老师。白老师教龄十年,经验丰富,对孩子们也非常温柔细心,这本来让小雨的妈妈心生安慰,然而,在加上白老师的微信后,小雨妈妈发现白老师除了当老师外,还有一个身份:微商。
这让小雨妈妈感到很尴尬:已经看到了老师在卖东西,我要不要主动问价购买呢?纠结了几天之后,小雨妈妈决定暂时观望,一来是因为老师卖的化妆品不是什么大牌子,也不知道是否适合自己。二来是因为刚开学就赶着去买,难免有巴结之意。
然而,随后发生的事情让小雨妈妈更焦心了。老师经常会把一些优惠活动群发给微信好友,这里面当然包括所有家长。连着收到两次这类消息后,小雨妈妈坐不住了:这不是明摆着催着我们去买嘛!于是,小雨妈妈装作对产品感兴趣的样子,接连购买了两套化妆品,花费小一千,却成了家里的闲置物品。
对于老师能不能做微商,小雨妈妈不太支持:这对家长来说造成了压力,我们知道也许老师没有想让我们家长购买的意思。但是你说,这种关系下,我们敢不买嘛?其实谁也不差那几百块钱,买了就买了,希望老师对孩子好点。
小雨妈妈的话代表了大部分家长的心声,老师做微商,即使不向家长推销,也会对家长造成购买压力。且但凡有一个家长购买,全班家长的从众心理便可促发更多的销售量。对于老师来说增加了收入,可是家长心里难免有怨言。
除此之外,教师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的规定也是为了保障老师对教学投入足够的精力。大家都知道,虽然微商只是手机操作,却也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所以老师做微商会影响教学质量,同样是家长们反对的原因。
针对社会上大量的声讨,老师们也有话要说:
其一,教师工资这么低,大家都希望多挣点钱,我们做微商也是凭本事挣钱,怎么了?
其二,我从未向家长推销或者强迫购买,自愿买卖,为何买了之后又诸多怨言?
其三,我从未因为谁买了东西对他家孩子好一点,谁不买东西就苛待他家孩子,家长的过度担心为何要我背锅?
其四,我做微商是在业余时间,从未耽误教学,难道我24小时要服务在教师岗位上吗?
在社会竞争压力大的情况下,老师们想利用业余时间赚点快外不是不可以理解,而且确实也没有法律规定老师不能做微商。但是对家长造成购买压力也是不争的事实,很多事情不是说不强买强卖就无理可亏的。至于老师会否因为买卖关系对学生有偏爱和耽误教学,因人而异,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说这种情况不存在。
说到底,关于“老师能不能做微商”还是需要统一的规定,即使可以做,也需要官方的管理和统筹。归根溯源,老师做微商无非是工资确实太低、没有什么上涨空间,这就回到了老生常谈:涨工资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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