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安最后未认定他人恶意操作,拼多多将处于被动局面,至少在法律层面,收回或作废优惠券都有违约嫌疑。如果经公安立案侦查,认定为其他单位或人员利用网站漏洞进行的恶意操作,而非拼多多自愿发放,那么优惠券作废也就符合法律规定,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网站发放的优惠券符合单方允诺的特征,应视为单方允诺,一经发放不能随意收回,否则构成违约。
1、这次拼多多送优惠券事件,拼多多强制收回优惠券并报警,法律会如何定义这件事?
网购虽以存在多年,但相关法律问题一直不太完善,很多问题都尚待进一步研究,仅发表个人意见,如有不妥,敬请指正,但请有礼有节,不要胡乱喷。一般而言,合同成立有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订立合同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二十一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二条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在合同法领悟还有单方允诺。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单方允诺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对允诺人具有合同拘束力,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网站发放的优惠券符合单方允诺的特征,应视为单方允诺,一经发放不能随意收回,否则构成违约。但必须指出,单方允诺必须为表意人真是意思表示才能符合民法总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与规定,才能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这也正是拼多多急于向公安报案的根本原因所在,因为它必须及时经公权力机关认定此次优惠券并非其真是意思表示的结果,以便否定其法律效力。所以,如果经公安立案侦查,认定为其他单位或人员利用网站漏洞进行的恶意操作,而非拼多多自愿发放,那么优惠券作废也就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最后未认定他人恶意操作,拼多多将处于被动局面,至少在法律层面,收回或作废优惠券都有违约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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